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是妇联组织履行社会职能,顺利开展各项妇女工作的先决条件。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妇联针对长期以来妇联基层组织的“缺人、缺钱、缺阵地”问题,按照党建带妇建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组织建设的新思路,加强组织建设,拓宽工作领域,使妇联基层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加强妇干队伍建设,实现“有人干事”
一是以事业选好人。随着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涌现出大批优秀妇女带头人。各级妇联组织自用换届选举这一大好机遇,主动争取选强配齐基层妇联干部。在充分宣传妇女工作的基础上,切实选举想干事业的女性到妇女工作岗位,将有事业有奉献精神的妇女典型推荐到妇干岗位上来。乌审旗妇联对妇代会主任进行年度考核,另拨出工作经费按照工作实绩对妇代会主任进行奖励,极大调动了妇代会工作积极性,形成“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的良性效应。目前,我市741个嘎查村和174个社区全部配齐了妇代会主任和妇联主席,组建率达100%。
二是争待遇留住人。待遇问题是解决妇代会主任“留得下,稳得住,干得好”的关键所在。鄂尔多斯市各级妇联积极争取协调,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8个旗区的社区妇干的工资全部由财政拔付;村妇代会主任工资分两种形式给付,其中东胜区、乌审旗、鄂前旗实现妇代会工资由财政统一拨付,伊旗、准旗、鄂旗、杭锦旗、达旗妇代会主任则由乡镇、嘎查村结合当地实际经济能力予以多种形式的补贴,每年每人发放补贴2000元—12000元不等。在解决经济待遇的同时争取政治待遇,现有706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达到95.3%,她们代表妇女群众参与到村级管理中。在部分旗区乡镇、办事处、社区妇干高配,由班子中的女性副职来兼任。如东胜区在区妇联的争取和协调下,东胜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妇联主席由班子女领导兼任,全部实现高配。
三是抓培训促成长。各级妇联组织层层开展妇干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渠道,以“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挖掘组织、人事、文化、教育、民政、司法等多种资源为妇联组织所用,对妇干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培训,使她们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
二、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实现“有阵地做事”
一是分类打造。鄂尔多斯各级妇联在推进 “妇女之家”建设进程中,充分结合各地实际分类打造,分类指导,使“妇女之家”建设得到完善。 在发展快、条件好的嘎查村“妇女之家”建设要“大而全”(达到四有标准,开展六项活动),在发展较缓,条件较差的村要“小而精”(基本达标,重点开展部分活动);在一些有地域特色的地区要特别打造,如伊金霍洛镇布拉格嘎查“妇女之家”依托成吉思汗旅游资源,按照“妇代会+协会+农户”三结合方针,由妇代会主任任总会名誉会长和“妇女之家”负责人,把广大妇女及家庭吸纳到餐饮协会、马队协会和特色手工艺品协会中。用“妇女之家”这个平台实施旗妇联的创业就业行动,通过发放小额贷款、提供技能培训、宣传政策信息等手段推动致富、提供援助。如当地农牧民妇女蒙根花在“妇女之家”的合力扶持下从普通牧家女如今已做到年收益上百万的集餐饮、手工艺品制作为一体的个体示范户。
二是资源共享。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妇联的“联”字优势,各级争取村、社区“两委”和社会力量的支持,依托农村党员活动阵地、社区资源、商务楼宇等现有场所和设备,把妇女学校、远程教育、文化大院、人口学校、种养殖协会等有机结合起来,找准社区工作与妇女工作的结合点,针对不同层次妇女的需求,开辟了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就业服务站、维权工作站等场所,丰富了“妇女之家”的内涵。东胜区妇联在各村、社区妇女之家设立了“悄悄话室”、“心灵驿站”、“亲情湖畔”、“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家园”“5:30课堂”等场所,进一步加大妇女组织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力度。东胜区妇联富有特色、具有创新模式的“妇女之家”成为全国妇联副主席宋秀岩的创先争优联络点。
三是活动丰富。各级妇女组织依托妇女之家开展工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活动,经常组织学习培训、座谈讲座、文化娱乐、健康检查等活动,将妇女之家建成广大妇女文化学习的课堂,科技培训的场所,信息交流的窗口,文化活动的阵地,赢得当地群众的称赞和各级政府的认可。各级妇联组织组织巾帼文明宣讲团成员和巾帼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依托“妇女之家”阵地,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争当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为主要内容的讲座,举办“家庭文化大讲堂”,受到了广大社区居民的普遍赞誉。
三、加强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实现“有钱办事”。
一是争取列入财政预算,如期拨付。鄂尔多斯市妇联争取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与联合形成了《关于印发<关于以党建带妇建推进妇联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将“保障妇联组织工作经费,按照妇女人均1元钱的标准,列入本级年度财政计划预算”得到明确。市级财政按照全市80万妇女每人1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同时协调各旗区,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截止目前东胜、乌审旗等7个旗区妇联已经落实1元经费,其他旗区也在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许多乡镇镇办事处、社区、嘎查村也将“三八”、“六一”等经常性活动经费支出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是根据工作和活动的需要,随时申请拨付。各级妇联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围绕中心经常开展服务妇女群众的诸多活动,提前申请活动经费,得到同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同级财政根据妇联组织在不同时期开展的不同活动,随时拔付活动工作经费。
三是争取驻地企业、本地企业家的扶持和赞助。积极争取本地企业家捐助贫困家庭、贫困母亲、贫困儿童,协调企业以赞助、冠名、提供奖品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类活动;利用嘎查、村、社区副书记和驻地企业高管交叉任职、岗村(居)共建、企村(居)共建等模式,在驻地企业的资金和物质保障下企村(居)联动,组织企村(居)妇女开展各类活动,推动城乡妇女组织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共促共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大量涌现,给妇联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鄂尔多斯市妇联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的基层组织建到哪里、妇联基层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妇女、哪里就要建立妇联组织的原则。真正把妇女组织创建成为为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基层组织,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