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妇联“以奖代投”切实推进“妇女之家” 标准化建设
发布日期:2012-05-2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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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鄂尔多斯市妇联在深入开展“妇女之家”创建工作中,以满足妇女需求为导向,以示范争创打造品牌为手段,以建立机制完善制度为保障,把“妇女之家”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建方法。今年是鄂尔多斯市村级组织“两委”换届之年,为切实推进妇代会主任进“两委”工作,进一步推动“妇女之家”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品牌化,鄂尔多斯市妇联计划筹措近百万资金对全市优秀“妇女之家”以“以奖代投”的形式进行奖励。
今年年初,鄂尔多斯市妇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建设嘎查村、社区妇女之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党组通字〔2012〕24号文件,进行了“妇女之家”建设再部署。日前,《鄂尔多斯市妇联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嘎查村社区优秀妇女之家考评细则〉的通知》鄂妇发〔2012〕19号文件正式出炉,6大项20条细则进一步规范了优秀“妇女之家”的标准化建设,全市10%的“妇女之家”将获得1万元的奖励作为“妇女之家”的建设经费和活动经费中。《通知》也极大刺激了全市基层妇女组织对优秀“妇女之家”创建的积极性。
精心出台的6大项20条细则力争让优秀“妇女之家”制度化、规范化、品牌化:一是 “妇女之家”满足四项基本条件方可进行参评优秀,即“妇女之家”必须至少达到“四有标准”;“妇女之家”必须有专兼职的妇代会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及组织活动,并把联系电话向妇女群众公布;妇代会主任工资纳入当地财政实现统一拨付;妇代会主任必须进“两委”。二是优秀“妇女之家”组织建设工作需切实到位,即充分发挥“联”字效应,充分利用辖区企业、致富带头人、从家乡走出去的成功人士等广泛发动社会资源建设“妇女之家”,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兼职名誉主任或名誉副主任,不断壮大基层妇女组织队伍;把“妇女之家”建设工作纳入到嘎查村、社区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中;把“妇女之家”工作的年底考核纳入到乡镇对嘎查村、社区工作的考核中。三是优秀“妇女之家”制度建设有保证,即要建立人员管理、活动管理、经费使用、场地使用、设施维护等制度,根据实际制定办事流程,并通过制度建档、制度上墙等多种方式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妇女之家”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活动有台账、有记录;每半年向村、社区党组织和乡镇妇联汇报一次“妇女之家”活动情况;“妇女之家”工作和活动经费有保障。四是优秀“妇女之家”活动开展有特点,广泛开展“读一本好书”、“书香飘万家”等阅读活动,提高基层妇女素质素养;建立推行“妇女之家”议事制度,通过一事一议、一月一议、一季一议、要事随议的施行,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基层妇女解难题、办实事,维护地区社会稳定;根据实际开展宣传、维权、培训、典型评选、节日庆祝、家庭教育、慰问帮扶以及能促进家庭和睦幸福、社会和谐发展,体现广大妇女群众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文娱活动,并至少组建一支巾帼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五是优秀“妇女之家”要切实为基层妇女办实事,依托“妇女之家”充分发挥妇女学校的作用,针对当地妇女开展职业技术、养殖技术等培训活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依托“妇女之家”发挥当地女能人、女经济人、致富带头人作用,带领当地妇女群众脱贫致富;依托“妇女之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为妇女谋好事、办实事。六是打造特色品牌活动特色活动,按照一村一品、一家一品打造“妇女之家”,调动广大基层妇女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并能受到上级妇联和群众认可,在社会上形成良好效应,能使特色成为品牌;鼓励打造“流动妇女之家”、“妇女儿童之家”等特色形式的“妇女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