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联合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0月21日下午,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市监察委、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等九个单位,在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讨论我市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具体落实细则。会议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唯东主持。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高检院制作的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公益宣传片《聚光》。李唯东副检察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及我市需要联合落实的的工作内容。与会代表针对《鄂尔多斯市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立足工作职责,围绕如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展开了深入细致地研讨,并纷纷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