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全国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申报开始啦!

发布日期:2023-03-29 17:14 来源:发展部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下,2023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日前,全国妇联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了2023年度救助申报工作,姐妹们快去申报吧!

 

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请大家仔细比对

申报对象

截至2023331,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申报对象需为鄂尔多斯市户籍妇女,流动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进行申报。

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通过村<嘎查、社区>妇联、乡镇<街道>妇联领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病历首页、病情诊断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治疗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详询当地妇联)。

2.乡镇(街道)、村(嘎查、社区)两级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旗(区)妇联。

3.旗(区)妇联将协调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填报“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并加盖旗区妇联、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公章后上报市妇联。

4.具体所需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请关注当地妇联通知或咨询当地妇联。

温馨提示

申报名单将经乡镇街道、旗区、市、自治区妇联审核通过后逐级上报,待上级妇联审核通过后实施救助。每位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只能接受一次救助,已享受过“两癌”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再重复申报;以前年度已申报但未得到的救助妇女,需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