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旗“妇女之家”建设水平,切实发挥好各(嘎查)村、社区妇女之家的功能,准旗妇联根据上级妇联关于妇女之家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统一编制了《准格尔旗(嘎查)村、社区妇女之家管理制度》,全面指导全旗“妇女之家”建设。
该制度从领导机构设置、主要功能、日常工作方面对妇女之家阵地建设作出了更明确、更具体的指导说明。制度要求各(嘎查)村、社区以科学合理、方便实用为原则,按照“有场所、有经费、有制度、有队伍、有活动”的“五有”标准建设妇女之家。
一是设立领导机构。按照旗妇联负责强化指导,各(嘎查)村、社区具体落实的责任机制,要求各(嘎查)村、社区妇女之家均要设立妇女之家领导机构及办公室,由1名主任及若干成员组成,负责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二是明确服务范围。制度规定妇女之家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实现宣传教育、维权服务、组织活动及服务发展等四项功能,切实发挥好阵地作用。
三是统一阵地标准。除了必要的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外,通过制度建档、制度上墙等方式,保证各项职能和任务落实到位,实现管理制度化。
四是规范日常工作。各妇女之家须每季度至少组织妇女开展一次学习,每季度向镇(街)妇联和村(社区)两委汇报一次妇女之家活动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文体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总结。
妇联通过健全机制,严格标准,使“妇女之家”达到了活动经常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水平,确保了为基层妇女提供更直接、更全面、更系统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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